股指期貨交易特別風險揭示
時間:2013-02-05
 
《股指期貨交易特別風險揭示》于 201029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關于發(fā)布《股指期貨交易特別風險揭示》和《期貨公司執(zhí)行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管理規(guī)則(試行)》的通知

 

市場風險莫測 務請謹慎從事

 

尊敬的客戶:

進行股指期貨交易風險相當大,可能發(fā)生巨額損失,損失的總額可能超過您存放在期貨公司的全部初始保證金以及追加保證金。在決定進行股指期貨交易前,您應充分了解以下事項:

一、您應當了解股指期貨基礎知識、相關法律法規(guī)、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業(yè)務規(guī)則及期貨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充分了解股指期貨交易風險。

二、您應當充分了解股指期貨交易與股票交易、商品期貨交易的區(qū)別,了解股指期貨交易風險的特點。

首先,股指期貨交易采用保證金交易方式,潛在損失可能成倍放大,具有杠桿性風險。其次,股指期貨合約到期時,如您仍持有未平倉合約,交易所將按照交割結算價將您持有的合約進行現金交割,您將無法繼續(xù)持有到期合約,具有到期日風險。

三、您應當了解我國股票市場尚屬新興加轉軌的市場,市場波動較為頻繁。股指期貨市場以股票市場為基礎,股指期貨價格的波動往往大于股票市場價格的波動。此外,股指期貨合約標的較大,相應地盈虧金額較大。因此,您的投資可能會面臨巨大的風險。

四、股指期貨市場實行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您應當滿足中國證監(jiān)會、交易所及期貨公司關于投資者適當性標準的規(guī)定。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對您的各項要求以及依據制度對您進行的評價,不構成對您的投資建議,不構成對您的獲利保證。

您必須充分理解股指期貨交易投資者所應當具備的經濟能力、專業(yè)知識和投資經驗,評估自身的經濟承受能力、風險控制能力、身體及心理承受能力,審慎決定自己是否參與股指期貨交易。

五、您應當充分理解并遵循“買賣自負”的金融市場原則,充分認識股指期貨交易的風險,根據相關市場信息理性判斷、自主決策,并自行承擔交易后果,不得以不符合適當性標準為由拒絕承擔股指期貨交易履約責任。

本《股指期貨交易特別風險揭示》僅是對從事股指期貨交易投資者的特別提示,為全面了解期貨交易的風險,您在入市交易前,必須同時閱讀并簽署《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客戶須知》。

 

以上《股指期貨交易特別風險揭示》的各項內容,本人 /單位已閱讀并完全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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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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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簽署日期:     
 
 
 
 
 
  附: 關于發(fā)布《股指期貨交易特別風險揭示》和《期貨公司執(zhí)行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管理規(guī)則(試行)》的通知
 
各會員單位:
  為落實中國證監(jiān)會關于建立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規(guī)定,協會制定了《股指期貨交易特別風險揭示》(以下簡稱《特別風險揭示》)、《期貨公司執(zhí)行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管理規(guī)則(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規(guī)則》)?!短貏e風險揭示》和《管理規(guī)則》已于 2010125經協會第二屆理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各會員公司應當要求參與股指期貨交易的客戶同時簽署《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和《特別風險揭示》。請各會員公司按照《期貨經紀合同備案審查辦法》的規(guī)定,及時將本公司擬使用的《特別風險揭示》報協會備案審查,獲得協會備案審查合格通知后方可使用。
 

 

 

 

      中國期貨業(yè)協會

     二 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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